签什么合同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再是应届生身份!需要区别的是三方协议只代表学生的一个就业意向,并不代表学生已经发生了就业行为,签订三方协议不代表学生已经就业,所以,仅仅签订三方协议不影响择业期内学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签什么合同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签了什么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
签什么合同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签了什么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
种:2020年应届生。以今年为例,2020年6、7月份拿的高校毕业生称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部分国内的研究生是3月份前后拿)。这部分同学担心的可能是三方协议问题,其实签订三方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
因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关系中个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的约束性文件,只有你签了三方后,学校发了报到证,然后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去那个单位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正式失效了,这样一来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各种考试报考时,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
所以在秋季或春节校园时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的,还可以报考当年的,若是通过了考试,只要在未去单位前,按照约定的协议内容与原单位解除三方协议即可。
第二种,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签了什么合同就不是应届毕业生
以下情况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规定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
签了劳动合同依旧算应届毕业生。对于应届毕业生的规定不是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而是按照当事人的毕业时间作为判断标准的。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主要依旧处于毕业的年份即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
应届毕业生可分为四种,
一是即将要毕业但还没拿到的,
二是拿到了,但拿到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
三是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拓展资料:
规定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但是某某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注重年份,指承认的高校国民教育学历XX年毕业的所有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什么情况下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什么情况下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如果2年内缴纳社保,即失去了应届生身份。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后就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超过择业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应届生身份都会失效。
应届生身份是指当年毕业,当年毕业无论是否缴纳社保都保留有应届生身份。但在一些公职考试中,有未要求是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就是在毕业2年内,未缴纳保险,也算是应届生。
这也提醒我们,如果希望进入企业工作,一定要好好利用在校后一年的机会,通过校园找到心仪工作。如果立志从事公职,也要好好利用应届生身份,不要随意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签了三方协议是不是就失去了应届生身份
法律主观:
签了三方协议算应届生,并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然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三方会失去应届生身份吗
【法律分析】:签订三方协议并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只要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然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劳动安全卫生、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温馨提示】
签三方会失去应届生身份吗
签三方不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三方协议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约定各方在毕业生就业、实习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签署三方协议意味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达成了就业意向,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
然而,在签署三方协议时,毕业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例如,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毕业生放弃应届生身份,或者在协议中注明毕业生已经放弃了应届生身份。如果毕业生在没有放弃应届生身份的情况下签署了这样的协议,那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就业机会和薪资待遇。
因此,在签署三方协议之前,毕业生应该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签署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已经就业。毕业生在签署三方协议后,还需要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实习期等工作任务,才能正式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
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3、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至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4、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
5、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住房、保险等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