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关系如何处理?
污水处理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而收取的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的正常运行。
国有污水处理厂不收排污费_污水处理厂不接受
国有污水处理厂不收排污费_污水处理厂不接受
排污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按照《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交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水户,不再交纳排污费。
也就是说,如果是向地表排污水,就交纳排污费;向市政管网排污水,就交纳污水处理费。二者只交其一。
另外纠正上面的回答,污水处理费不是由运营单位征收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也不是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只是在代收水费时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一同上交地方财政。
企业自有污水处理厂并达标排放的用自来水是否可不交自来水排污费
自来水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帮污水处理厂代收的。
而环保局收取的污染排放费标准高的多。而且不是交了就能排,而是边交高额费用还必须边治理直至达标为止。
两个不是一个概念。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第七条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温馨提示】
建立一个水厂会收取污水排放费吗
建立一个水厂会收取污水排放费。
水厂在制取生产生活用水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泥渣、废水排入外部水体而泥渣废水中存在导致水污染的物质,需要交污水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排污费吗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向城乡集中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条款如下:
1、企业向城乡集中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照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缴纳印花税。
2、缴纳印花税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企业向城乡集中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照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定期报送排放污水情况。
4、企业向城乡集中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情况。
5、企业向城乡集中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情况,并定期报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