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怎么赔偿
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
医疗损害赔偿解释(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医疗损害赔偿解释(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医疗损害赔偿应当考虑医疗等级,损害后果的程度,后果与原有疾病的情况关系,医疗过失行为程度等因素,协商赔偿。
《医疗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三)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的名词解释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
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无论这一损害后果的程度如何,都已经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这一损害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寻求治疗时由医疗机构附加给患者的。因此,医疗机构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医疗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发生地机关一般的出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十)住宿费:按照医疗发生地机关一般的出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客观:
《医疗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发生地机关一般的出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