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锅炉 设备类别 怎么填写
按以下规定填写P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模板 特种设备登记表样本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模板 特种设备登记表样本
设备种类:锅炉
设备类别(看你是什么锅炉,以下三种之一):
承压蒸汽锅炉
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特种设备普查人员登记表怎么填写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 更 新 日 期
单位内部编号 厂车牌照编号 注册登记人员
产 权 单 位 产权单位代码
产权单位地址 邮 政 编 码
单位法人代表 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单 位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邮 政 编 码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联 系 电 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作 人 员
设 备 类 别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设 计 单 位 设计单位代码
制 造 单 位 制造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号 联 系 电 话
制 造 年 月 出 厂 编 号 适 用 场 合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土建施工单位 开始施工日期
土建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验收检验机构 验收报告编号
投 用 日 期 维 保 周 期 周 大 修 周 期 月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保单位代码
资格证书号 维保人 联 系 电 话
设 备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检 验 单 位 检验单位代码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类 别 主 要 问 题
检 验 结 论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事 故 类 别 发生日期 事 故 处 理
设备变动方式 变动主要项目 设备变动日期
变动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盖章) 注册机构:(盖章)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
此表为普查和注册登记共用,做普查表使用时,与普查无关的项目可以不填。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尾盖公章,同意注册后,应盖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公章。
1、登记表编号:可采用设备类别(T)加年代(四位)和顺序号(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记的顺序为1200台,可编为T20011200。
2、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
3、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4、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代码编制规则》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特种设备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机辆牌号,其他设备可不填该内容,填写"-"。
7、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8、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或业主姓名。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单位、承担单位机构代码:填写由有关机构按规定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县、镇(乡)、街(村)、号(组)等。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人员姓名。
13、设备类别:按电梯、起重机械、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辆等填写。
14、设备名称:首先按设备代码所列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等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
16、设备主要性能:按照设备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按项目(如运行速度)、参数(如1m/s)横向填写。
16-1、电梯:运行速度(m/s)、额定载荷(kg)、层站(单位为个)、提升高度(m)等。
16-2、起重机械:起重载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径(m)。
16-3、厂内机辆:运行速度(km/h)、额定载荷(kg)、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填写)、。
16-4、客运索道:运行速度(m/s)、索道长度(m)、输送能力(人/小时)、运载车辆形式(分为吊厢式、吊蓝式、吊椅式、拖牵式)。
16-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线速度(m/min)、高度(m)、额定乘客人数。
17、检验单位:填写进行设备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检验等检验单位。
18、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19、检验类别:填写检验类别,包括验收检验、定期检验、进口检验、检验等。
20、主要问题:按有关规定填写。
21、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等。
22、类别:填写重大、、一般等。
23、处理:结案、未结案。
24、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化,如改造、移装等。
25、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等;移装可填"无"。
26、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改造、移装等变动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表怎样填写
你好,你就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使用单位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写就可以了。
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等等。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记录。
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制度、处理措施。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表怎么填
主要是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过程是否出现状况(是否正常),如果有维修,就写下维修内容,写下维修人(是内修还是外修),别忘记交签字确认,当然,可以一个月或一周确认一次。
特种设备PE管焊接作人员焊绩记录表怎么填写
TSG Z6002-2010,附件H就是使用的焊绩记录表呀。记录上焊工作的产品,焊缝号及合格项目代号,及施焊日期填表人。注意这里主要是记录焊工在取得资质后,每连续6个月内没有中断过该项资质的焊接作,不是说一定要记录完成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焊缝一样可以作为焊绩记录的(但记录合格的比较好一些)。主要是为了方便复证跟焊工评价及审核用的。